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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莱克老宅 (3/3)

文/天堂放逐者
幽灵 | 本章字数:96.06万字 | | 幽灵txt下载 | 幽灵手机阅读
的老女巫正在拼命尖叫。

紧接着尖叫就变成了二重奏,西里斯从地下室拽出了一个丑陋苍老的小精灵,它挣扎着踢打。

“我可怜的女主人,看看是谁回来了?”

女巫画像很恰好地接上句子:“叛徒!逆子!你怎么敢回来?”

克利切继续嚎啕:“小主人如果知道他的房子被那个叛徒夺走,他会怎么想呢?”

“闭嘴!”

西里斯用魔杖指着克利切,这是卢平在罗马尼亚的战利品之一,西里斯用的还算顺手。

克利切住嘴了,布莱克夫人的画像却不受控制。

“为什么死的不是你?不不,我的雷古勒斯不会有事,雷古勒斯!”布莱克夫人疯癫地喊完,扑到画框上,眼珠死死地盯着戈德里克与西里斯,“你带什么人踏上了布莱克高贵的房子,叛徒!一定是肮脏的杂种,混血的泥巴!”

西里斯的精神本来就在崩溃边缘,被轮番尖叫刺激得马上就要发狂了,他立刻把魔杖指向画像。

“等一等。”

戈德里克打了个响指,他揭开斗篷,笑嘻嘻地问,“这位夫人就是你的母亲吗?很好,她说的没错,就算按照一千年后的巫师划分,我也是混血,我的祖先里有麻瓜。”

他用魔杖飞快地在半空中写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“戈德里克·格兰芬多。”

巫师本人在书写魔法真名会有特殊的魔咒效果。

克利切瞪大眼睛,布莱克夫人的尖叫堵在了喉咙里。

格兰芬多创始人的麻瓜血统来自于谁?

——格兰芬多是亚瑟王的旁系后裔。

由梅林辅助的,不列颠最伟大的王者。

布莱克就算长了一百张嘴,也没法说这种血统是肮脏低劣的。

是混血吗?是巫师跟麻瓜通婚吗?当然是的。

布莱克夫人整张脸都扭曲了,虽然在她看来,房子被一个真正的格兰芬多进入同样是耻辱,但她只是一幅画像,还是一副有些疯疯癫癫的画像,当纯血荣耀这个理念出现悖论的时候,她就……卡住了。

“还有,我不太懂你们纯血巫师家族的高贵房子,为什么要建在一条麻瓜街道上。”

戈德里克拿出麻瓜地图与羊皮纸,诚恳地问,“我查过,这里是伦敦的老城区,不存在你们的房屋在野外然后被逐渐发展的麻瓜侵占地盘的情况。假设真的是这样,高贵的纯血家族也可以离开这个让你们觉得无比肮脏的地方,所以为什么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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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著里,就挺想不明白这点

纯血至上,你们干啥住在麻瓜街道上,马尔福庄园那种很正常

也不是有钱没钱的问题,韦斯莱家的陋居也很偏,不是说巫师不能住在麻瓜聚集处,但布莱克这种就不合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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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对罗马文明感觉就是历史嘛,早就没了

罗马其实至今还在深刻影响着欧洲与世界,主要是“罗马法”,以《十二表法》为代表。

一个奴隶制国家推行的法律,竟然成为推翻封建国家、建立资产阶级统一法制的重要基础,现行世界上的民事法典,追根溯源都能找到罗马法。

罗马法最早提出了“自然人”与“法人”的概念

本章提到的继承法,遗嘱继承高于法定继承,这个也是来自罗马法

罗马法规定婚姻是一夫一妻,然后家庭制的父权,掌握家族与家中所有人、物、土地的支配权,简单理解【族长】在家族中等于至高无上,很眼熟的封建大家长吧

但是在罗马共和国后期,婚姻是分为“有夫权婚姻”与“无夫权婚姻”,前者就是上面说的那种,后一种很像现代人的婚姻——不以传嗣跟家族利益结婚(可以不生孩子),结婚要双方同意,妻子有自己的财产跟支配权,夫妻在名义与形式上是平等的,所生的子女在成年后拥有自主权与私产权,不受父母支配

公元前451年,《十二表法》颁布,公元前27年,罗马共和时代结束

也就是说,刚才看的“无夫权婚姻”,早在公元前就出现了,并且就算不是罗马公民,只要在罗马统治下的地方也可以使用这个婚姻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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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了这么多,其实就是解释为什么萨拉查与戈德里克的思想有时候很现代

以英国魔法界不跟潮流,处在18到19世纪的画风,ggss虽然穿越了一千年,撇除时代与语言文化啥的,在最根本的思想认识方面(就是三观),其实也没差1990年的英国巫师多少。

萨拉查跟其他三个创始人,很明显的反对“家族制”,反对“有夫权婚姻”,反对父母对子女的绝对支配,你看,跟我们现代人想法差不多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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