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9看书网 » 科幻小说 » 欢迎进入炼狱游戏最新章节列表 » 第九章 结束与回归 (2/2)

第九章 结束与回归 (2/2)

文/渡海摩天轮
欢迎进入炼狱游戏 | 本章字数:461.25万字 | | 欢迎进入炼狱游戏txt下载 | 欢迎进入炼狱游戏手机阅读
她怎么可能没有受到影响!”

看见李兴脸上清晰可闻的不甘,凌辰根本不用细想,就能大概猜测得到,对方在想着些什么。

“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。”凌辰忽然开口道。

“借用一句你刚才说过的话,长时间与灵体打交道,你以为自己的身上,还能有多少阳气?”

“这也是在传闻中,大部分培养恶灵、打使害人之法的家伙,最后的结局都是害人终害己,不得善终的原因……”

凌辰抬头,看着身体逐渐变得僵硬的李兴,脸上似是露出了一丝怜悯。

不过,更多的却是冷漠,以一种冷眼旁观的态度,看着对方的生机渐渐退却。

“为了一己之私,利用灵体作恶,每天与它们接触同时,会令你的阳气尽失。”

“一旦脆弱的法器失效,那么……还有比你们这些养灵之人,更好的目标吗?”

李兴的身躯,此刻已经完全僵硬了。

露出的皮肤,也变成了死人才会有青紫色,双眼更是一片混浊,没有丝毫的神彩。

若不是,他的胸腔还在微微起伏,仍然不时的喘上一口气,那么整个人看起来,真的与一具死尸无异。

冰冷彻骨的寒意,使得牙关抖颤,李兴似乎已经没有说话的气力了,只能用尽全力的呼吸着。

在每一下的鼻息之间,喷吐出一道道如白霜般的雾气。

不知想到了什么,凌辰忽然感慨道:

“不是不报,只是时候未到!”

随着凌辰这句话的响起,李兴同时咽下了最后的一口气,胸口再没有起伏。

显然,李兴的身体已经撑不下去,生命彻底流逝……

人鬼殊途,人属阳,鬼属阴,就像是正负两种相互排斥的能量一样。

人走阳道,鬼行阴路,两者本应各走各路,互不干涉,并无冲突。

可李兴为了满足一己私利,以从没修过道的身躯,去行使培养灵魂之法。

日渐损耗自身的阳气,并沾满了一身的阴气。

最后弄得人不像人,鬼不像鬼,没有了法器,又失去了阳气这层最后的保护。

光是单纯与灵魂接触,对他来说,都是件要命的事情……

那是真真正正的要了他的命!

辛晓曼放开了双臂,转过了身面对着凌辰,留下李兴那僵立在一旁的尸体。

这个时候,她的身影逐渐在变淡,一点一滴的变得虚幻淡化起来,似乎随时要消失不见……

她手刃了仇人,心中的执念得到了解决,再加上没有了法器的束缚,自然不用继续停留在现世。

用不了几秒的时间,辛晓曼大半的身体,已经消散了在半空中。

就在她的头部也变得透明,且快要消失时,她缓缓的对凌辰开口道谢。

“谢谢,我终于可以脱离这个牢笼。”

除开在梦境的那一次,凌辰还是第一次听到辛晓曼的嗓音。

她的嗓音十分清激,让人听起来很舒服。

光凭声音,凌辰绝不能将她与眼前这副形象联系起来。

“其实你不用谢我,我只是为了自救而已。”

在凌辰看来,虽然辛晓曼在他的协助下,脱离了李兴的掌控,从而得到了自由。

可同样地,他若是没有对方的协助,也没有击败李兴的可能。

所以凌辰觉得,自己没有接受对方谢意的立场。

因为说到底他之所以会出手帮助,并不是出于什么高尚的理由,不过是为了击败李兴,从而保住性命罢了。

但当凌辰开口后,却发现对方也是刚好完全消失了。

根本没有得到任何的回应,也不知道她有没有,将他最后的那句话听进去。

同时,一道冷漠的提示声突然响起,说明凌辰留在副本的时间已经不多。

“注意,你帮助辛晓曼解除控制,并成功击杀副本boss,获得了咒物一件。”

“咒物可以提供神奇的力量,具体效果请在回到现实后,自行查询。”

“任务完成的评价上升,你获得了一次抽取奖励的机会。”

“完成主线任务,获得功勋10。”

“你可以随时选择离开副本,走出门房之后,就能自动传送回现实世界。”

“如果你不选择走出大门,将会在60秒后,开始强制传送。”

老实说,要是没有受伤的话,凌辰绝对会马上走出去,毕竟任务完结了之后,他并没有留下的理由。

“60……59……58……”

可问题是,他现在全身都提不起力气,胸口的部位,更是感到一阵阵的火辣疼痛。

要知道,辛晓曼在出手攻击凌辰时,仍处于被控制的状态,根本就不会对他留手。

所以,凌辰胸口的伤势其实颇为严重,他大致的感觉到,应该断了几根肋骨。

“……50……49……48……”

自然,以凌辰现时的状态,不可能靠自己走出大门。

只能无力的保持着现在的姿势,安静等待读秒的完结。

“……2……1……传送开始!”

倒计时很快就到了尾声,凌辰随之眼前一黑,在一瞬间失去了意识。

“契约者凌辰完成任务,共得功勋20点,一件咒物,一次抽取奖励的机会。”

“在副本中所获得的一切奖励,都会发送到契约之书里面。”

“具体的详情,请在开启相关的功能后,再另行查询。”

(快捷键 ←) 上一页:第八章 最后的拼命!(2/2)章节列表(快捷键 →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