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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以逸待劳 (1/2)

文/奉义天涯
警探长 | 本章字数:37.02万字 | | 警探长txt下载 | 警探长手机阅读

早上六点半,天还没亮,白松就起床了。因为昨天吃的喝的大部分都吐出去了,一觉醒来,白松倒是没什么宿醉的感觉,此时周队已经醒了,不知道去了哪里。

白松穿上衣服,收拾了一下东西,到了院里,此时天已经开始有了亮光。

周队正坐在门口,拿着一碗粥,和房主聊天呢,这起床起的是真的够早的。

看到白松来了,周队起身,给白松盛了一晚米粥,关切道:“昨天喝的不少,没事吧?”

“没事没事。”白松双手接过周队递过来的米粥:“谢谢周队。”

“嗯,你要是洗漱就去河边,这边都是去那边取水。”周队指了指蒙蒙亮的远方。

“好。”白松还是有一点迷糊,把粥放在木桌上,告了声别,就拿着装有洗漱用具的背包往河边走去。

帐篷已经没了。这村子里实在是没啥可以注意的东西,帐篷不在了实在是显眼。

这会儿天还没有彻底亮起来,也就是说,这俩人在天还黑着的时候就已经拔营出发了,这事情透着点不正常的气息。

洗漱完,河水依旧如此清澈。村里人世代在这条河里取水喝、用水,但是因为人太少了,也没有什么化工物品,对河流的污染基本上可以忽略。

回到住处,房东已经走了,魏师傅和徐涛也起床了,四人在一起讨论了起来。

事情是这样的,李某是这一家的习就不错,但是因为家里有两个弟弟,家里一直不同意让她上学。九十年代初期,正好是义务教育推进和扫文盲活动的关键时期,在村里h县教委的支持下,家里才同意让她上学。

一直到了初中,李某的学习成绩一直很不错,她想继续读高中,结果家里就不允许,那会儿高中还是需要一笔钱的,家里自作主张就给李某许给了隔壁的一个村落的一户人家。

李某就跑了。

在外的这段时间,李某上了高中,但是没有读完,就开始打工了。这个事情对这户人家来说,是十分丢人的,但是谁也找不到李某,也只能作罢。

几年前,这家人收到了李某的500元汇款。500元在2005年前后,基本上是这里一户人家半年的收入了,但是这家的父母却依然瞧不起李某。

后来,李某汇款越来越多,直到差不多三年前,她以为自己已经还清了当年逃跑所亏欠父母的,就带着几个人回来了。

这一次回来,李某到了一万元的现金和不少值钱的东西,结果死板的父亲却只想把她留下履行十年前的婚约。

纵然那个男的已经结婚了,也要把李某许给那家的弟弟。这种事情在李某和她的几个朋友那里看来是不可理喻的,于是双方打了起来。

李某父亲这边人多势众,最终李某在几个朋友的帮忙下以及现金开道,才逃掉。

从这以后,村里的风言风语逐渐多了起来,都说李某在外面做不干净的工作。

这事情其实也不怪村里的居民,纯粹是李某爸妈有毛病,拿着闺女的钱的时候花的比谁都直接痛快,为了所谓的规矩,去压迫孩子做这种事情。这根本就不是死板了,而是脑子不太对劲。

而且最关键的是,李某在外面做的工作不干净这件事,就是从李某母亲嘴里说出来的,这也怪不得村民议论了。

其实李某是从事特殊服务这种可能,专案组早就考虑了,毕竟一个没什么学历、没什么后台的女孩收入过于可观确实有疑点,但是专案组就此调查也没发现什么线索。

四人边吃边讨论了差不多20分钟,基本上就这些线索了,考虑到死者父母叫李某“芳”这个称呼,汇款单的假名应该就是死者本人。

吃完不久,天已经全亮了,马志远也来了,他昨天睡在另外一个老乡家里。看得出来马志远酒量很好,昨天他喝的一点也不少,这里可没有酒后禁止骑马的规定,小伙子们酒量都不错。

几人一起收拾东西,顺便再去李某的家一趟,要是没有收获,就准备撤了。

按理说,李某的亲属应该要去收尸,但是如果明确告知了,就是不去,政府也有其他的方式处置。

收拾着东西,白松聊了几句关于两个住帐篷的旅行者的事情,聊到这里,却听马志远说道,他昨晚住的那家主人晚上和他一起喝完酒回去的时候,看到帐篷,说了一句,这两个男的,有点像当初大芳回来的时候带的人。

马志远的话轻飘飘的,但四人一听就像是耳边响起了炸弹,周队立刻就要往外走,白松一把拦住了周队,并告诉他半小时前这两个人就已经走掉了。

这一闹腾,给马志远搞得有点不好意思,他不是警察,没把这个事当回事。

这事情当然也不能怪马志远,周队还是道了谢,几人讨论接下来该怎么办。

“这个村子往外,人能走的路有好几条,但是马能走的路只有三条,一条是进村子的路,一条是上茶山的路,还有一条是通向另一个村子的路,他们昨天是从外面进来的,那么肯定是前往另一个村子了。”马志远比划道。

“好,我建议,赌一把,出发,去第三条路,看看能不能追上。”周队毫不迟疑。

“马哥,你说的那个村庄,有多少路?能前往哪里?从你说的那个地方,有能去县里或者镇上的路吗?”白松连忙问道。

“那个村子有三四条路,我去的少,记不太清,但是我肯定的是,这里的这条路,是通往镇上的必经之路。”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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